女子捉姦謊報有人自殺 行為觸法將受罰 轉載2005.01.18中央社
(中 央社記者張靜茹苗栗縣十八日電)苗栗市一名退休警官今天凌晨與外遇女子幽會,老婆捉姦不得其門而入,竟謊報有人在民宅企圖開瓦斯自殺,動用大批消防人力攻 堅,才發現只是一場家庭糾紛。苗栗縣消防局表示,警官老婆的行為已構成謊報火警罪,嚴重浪費消防資源,依法將可處三千到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。
據了解,日前才辦理退休的張姓警官,與老婆失和多時且分居多年,張某在任職縣警局時認識苗栗市某知名餐廳女經理,因日久生情,並在兩年前開始住進苗栗市龍 岡道凱悅大樓女方家中。
消防局長黃德清得知後指出,張姓警官老婆虛構有人自殺事件,動用消防資源,已經觸犯消防法第三十六條「謊報火警」或「無故撥火警電話」之規定,依法可處三 千到一萬五千元罰款。他也呼籲民眾不要輕率報案,以免觸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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